发布日期:2025-12-22 14:18 点击次数:136
12月10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东说念主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海关总署原党委委员、副署长孙玉宁纳贿案,对被告东说念主孙玉宁以纳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解决金东说念主民币四百万元;对追缴在案的孙玉宁纳贿所得财物及孳息照章上缴国库,不及部分不时追缴。
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24年,被告东说念主孙玉宁诈欺担任长春海关党构成员、副关长,满洲里海关党组秘书、关长,郑州海关党组秘书、关长,大连海关党组(委)副秘书、关长,海关总署党委委员、副署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权益、地位变成的便利条目,为关联单元和个东说念主在企业贪图、形貌承揽、职务进步、改行安置等事项上提供匡助,告成大要通过他东说念主犯科秉承上述单元和个东说念主赐与的财物,贪图折合东说念主民币5072万余元。
孙玉宁当庭暗示认罪悔罪。
公开良友清晰,孙玉宁,男,汉族,1965年7月生,吉林舒兰东说念主。孙玉宁永久在海关系统责任,2020年10月起,任海关总署副署长、党委委员。2024年9月,孙玉宁被查。2025年3月,孙玉宁被“双开”。